昨天下午四点半,我在厨房焯菠菜。灶台上摆着三根黄瓜,是公公早上骑车去早市买的,一根一块八,他非得挑带刺的,说带刺的才新鲜。
儿媳妇林芳站在我旁边切葱,刀落在案板上,一下一下,很稳。她问我:“爸是不是不爱吃甜的?”我说你问这个干什么。她说蛋糕订了个奶油的,怕太甜。
我盯着锅里的水发呆。说实话,公公这三年过生日,头一回有人提前三天问他吃什么。去年是外卖,前年是邻居送的一碗饺子。今年林芳请了半天假,在菜市场转了一个小时,回来时塑料袋里装着一把韭菜、两斤排骨、还有一盒写着“寿”字的小蜡烛。
我说,订都订了,别换。她说:“爸心脏不好,奶油太厚我刮掉一半。”那一刻我突然有点想哭,但没哭,我低头把菠菜捞出来过凉水。
晚上六点四十,公公坐在圆桌正位。林芳把面端过去,碗沿上卧着一个荷包蛋,蛋煎得偏老,边上一圈焦黄。公公看了一眼说:“这蛋有点费牙。”林芳笑着说:“您慢慢嚼。”公公就真的慢慢嚼了,嚼到第三口,放下筷子说:“比外头馆子强。”
这是一句很轻的话,轻得像窗台上落的一层灰。可我知道,对公公来说,这就是他能给的最高的评价了。
我的观点很明确:儿媳妇给公公过生日,最难的不是花钱,是记住他不吃什么。记住他牙口不好、心脏不好、夜里起夜两次。这件事跟孝不孝顺没关系,跟用不用心有关系。林芳做到了,所以那碗面端上去的时候,她手是稳的。